公安局备案

2019-02-19 15:26:56

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和关闭。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手续。

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互联网信息服务可分为经营性信息服务和非经营性信息服务两类。

经营性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凡从事经营性信息服务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凡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

步骤

拿贵阳市的打比方,当地的步骤大同小异,请注意。

1、备案单位到网监支队监察大队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备案表》所列项目认真、如实填写,加盖本单位印章。

2、填写完毕的《备案表》以及省通信管理局颁布的许可证或相关手续的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一并交贵阳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备案。

3、贵阳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在收到备案手续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派员对备案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情况进行现场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出具《贵阳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

4、对网络安全审核合格的备案单位,贵阳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应给予其备案;对达不到网络安全条件的备案单位,贵阳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应当书面告知其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备案单位整改完毕后重新进行备案。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公安机关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5、贵阳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每年应对备案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贵阳市公安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

6、备案单位的备案项目发生变动后,必须重新进行备案。

备案须知

申请经营性网站备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网站的所有者拥有独立域名,或得到独立域名所有者的使用授权;

(二)网站的所有者取得北京市电信管理机关颁发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ICP许可证》)。

网站有共同所有者的,全部所有者均应取得《ICP许可证》。

(三)网站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核定有“互联网信息服务”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

网站有共同所有者的,全部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均应核定有“互联网信息服务” 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

规范

(一)每个经营性网站只能申请一个网站名称。

(二)经营性网站备案名称以通信管理部门批准文件核准为主要依据。

(三)经营性网站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使公众误解的。

3、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4、其他具有特殊意义的不宜使用的名称。

5、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

不予受理

(一)网站名称与已备案的经营性网站名称重复的。

(二)使用备案失效后未满1年的网站名称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