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命名规则

2019-02-21 07:51:37

不同后缀类型的域名可能有不同的命名规则,为了成功注册域名及通过域名命名审核,您必须遵循相应的域名命名规则。本文为您介绍中文域名、英文域名、.hk等特殊域名的命名规则,您可根据业务需求了解对应规则,规划您的域名名称。

中文域名命名规则

注册中文域名时,域名命名需遵循以下规则:

  • 域名中必须含有 1 个汉字;可以含有英文字母和数字,以及连字符(-)。

  • 简繁体只需注册一个(绝大多数注册局繁简体域名是等效的,如果某域名的简体已被注册,则不能再注册繁体,反之一样。)

  • 首尾不能有非法字符如:连字符(-)、 加号(+)、 (@)、 (&)、空格等。

  • 域名不能是纯英文或数字。

  • "-"不能连续出现,不能单独注册,也不能放在开头或结尾。
  • 域名长度转换成 punycode后不超过63个字符。

英文域名命名规则

注册英文域名时,域名命名需遵循以下规则:

  • 只使用英文字母(a-z,不区分大小写)、数字(0-9)、以及 “-“(英文中的连接符,即中横线),不能使用空格及特殊字符(如 !、$、&、? 等)。

  • "-"不能连续出现,不能单独注册,也不能放在开头或结尾。

  • 域名最长为 63 个字符。

“.hk”域名命名规则

  • 二级域名(.hk)注册:不分香港、内地或海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注册二级域名,除银行、保险业外,无需提供证明文件。
  • 三级域名(.com.hk 等)注册:域名持有人须为香港机构,需要提交材料证明。

“.hk”域名注册时,域名命名需参考以下规则:

  • “.hk”中文域名通用命名规则
    • 中文域名需至少包含一个汉字,其余部分可包括英文字母 (a-z,不区分大小写)、数字(0-9)以及”-“(中横线) 。
    • “-“不能用在开头和结尾、也不能放在第三及第四个字符。
    • 字符总数最多不能超过 15 个。
  • “.hk”英文域名通用命名规则

    “.hk”英文域名同英文域名的命名规则一致。

  • “.hk”域名命名的通用限制
    • “银行”:如果域名中包含“bank”或“银行”、或该字的任何英文或中文派生词、或任何中文的翻译词汇,或使用以字母 ‘b’、‘a’、‘n’、‘k’ 或汉字“银”“行”的次序排列的字母作域名,须提供由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的书面同意书。
    • “保险”:如果域名包含“insurance”、“assurance”或“保险”一词,按照香港保险业公司条例规定,须提供由香港保险业监督签发的书面同意书。
    • “政府”:注册机构拒绝接受公众申请包含“government”或“政府”一词、或相关字眼的域名。
    • 保留域名:除已被注册的域名外,“.hk”域名注册局保留了部分域名,暂不接受注册。保留清单请以注册局规定为准。

“.中国”、“.cn”、“.公司”、“.网络”域名命名规则

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hina Internet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CNNIC)发布的《关于调整域名命名审核标准的通知》规定:

冠以“中国”、“国家”、“中华”、“全国”字样,且为实体组织的“.中国”、“.cn”、“.公司”、“.网络”的中文域名,需要由对应权益人申请注册,个人或非对应组织未经授权不得注册。

例如:注册“中国律师协会.中国”,只能由对应权益人即中国律师协会申请注册,注册成功后必须在 5 天内提交实名认证资料并通过实体组织资质审核后才能正常使用。如果个人或非权益人提交了注册申请,CNNIC 进行审核时实体组织资质未通过,将对域名进行删除。